临泽县租用社会车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3家供应商入围

政府采购信息网 姚华焘 2024-04-28 14:55:31

4月9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了“临泽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标公告,4月18日,公布了合同公示。至此,临泽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第一阶和第二阶段工作顺利完成。

该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共有3家汽车供应商入围,协议有效期为2年。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采购包。其中,包1车型为轿车(B 级),最高限价为600元/日;包2车型为越野车,最高限价为1000元/日;包3车型为中型客车(10-19 人),最高限价为1700元/日。需要注意的是,行驶公里数不超过150公里或1天内行驶4-8小时记作1天;行驶公里数在351-600 公里或一天内行驶8-12小时记作1.5天;行驶公里数600公里以上或行驶12小时以上记作 2 天;行驶公里数不超过150公里或行驶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按 0.5 天计算。

此次采购活动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直接选定是指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此外,征集文件中还明确了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比如,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保证车辆手续齐全;提供租用车辆的真实信息及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等);使用期间因合理因素导致车辆暂停使用时,供应商应提供同等条件以上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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